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仓库内租用房屋及租赁场地的一切业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安全管理及消防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的要求,签订此安全管理及消防责任书。
一、 责任时效
自本责任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终止之日止。
二、 责任区域
按原合同的约定,原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承租或使用、管理的物业、场地、设施设备、线路等为乙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区域。
三、 责任目标
(一)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维持所属责任区域内正常运营秩序。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项安全督查,并对乙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递交乙方,督促其进行整改。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承诺,甲方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如乙方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甲方将保留对乙方采取停业整改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之权利。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如《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动火管理办法》等;在安全生产方面接受甲方管理,了解甲方安全管理方面有无特殊要求,并接受甲方监督和指挥。
3、乙方严格按甲方《****市地铁有限公司地铁商铺管理办法》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学习。
4、乙方必须接受消防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指导、检查,如有整改要求,必须认真执行。乙方必须参加消防部门主管和相关管理单位及甲方组织的消防知识学习、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如缺席,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5、甲方制止乙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乙方不听劝阻,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对租赁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负有检查、保护、保养的责任,如出现过期失效或非正常原因的损坏和遗失现象,必须及时更换、补充。
7、乙方如违反国家、省、市的消防安全法规,不遵守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定,甲方可对乙方作出解除原合同处理;若因此导致发生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指定1名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如有人员变动(含乙方消防责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重新备案。
9、乙方在租赁商铺空间经营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9.1员工必须经过消防法规知识培训,乙方可自行培训或委托甲方进行,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9.2不得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可燃物等进入承租范围内。
9.3保管好本商铺内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必要时加强保管,钥匙要有专人保管;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把电源总开关关闭,避免电线短路酿成火患,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交接工作。
9.4承租范围内严禁吸烟;消防器材必须各自保管并摆放在明显位置。 9.5承租范围内的用电配件不准有货物遮掩,以确保安全应急。
9.6承租范围内因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须由乙方到甲方保安部申报,经甲方工程部和保安部批准后方可施行。在营业中确实需要使用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向甲方工程部、保安部申报、审核并备案,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
9.7在商业街公共位置设置的灭火器材及标志,凡相关的承租户应予以保护,消防栓一米内不能放置物品,任何人不能用任何方式遮掩、涂改、弃置及在不必要的时候挪动、损毁、破坏,一旦发现将追究行为人的一切责任并予以赔偿。
9.8乙方保证一旦出现火灾或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和配合安全疏散,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并保护现场。
9.9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或停工令后,须立即改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要求。
2、双方必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各自的管理责任区域内做好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措施、消防设备设施,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3、双方应组织并做好对各自责任范围内设备设施和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有效,正常运作。
4、双方应当至少每周1次安全检查,各重点部位应当特别加强防火巡查。
5、双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督查,乙方应给
予积极配合。
6、双方应共同制定火灾应急处理预案,且相关的应急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7、双方要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及时、如实地报告火灾事故。双方应设消防联络电话,以便双方通报消防情况和共享火灾信息。
8、双方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部门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1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9、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免责声明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请乙方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书内容,因乙方未能贯彻执行本协议书相关条款可能遭受的意外、疏忽、侵权及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对其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一方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或不对甲方签发的各类整改通知书进行签收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按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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