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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有关条例

2021-07-02 来源:榕意旅游网


纪检有关条例

讲座:

1. 博学讲坛每次1分,最高4分。(保管好记录纸,以后作为笃行奖依据)

自习:

1. 无故无假条缺席早晚自习均视为旷课,早自习旷课为1学时,晚自习旷课为2学时。

2. 旷课累计达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达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达6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旷课累计达8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旷课累计达12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 早自习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课1学时计;晚自习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按旷课1课时计,迟到30分钟以上及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2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学时计。

4. 班委成员早晚自习一周迟到4次以上或无故旷早晚自习2次以上予以考虑换选

5. 各班的考勤情况会作为班级评优的重要依据,个人考勤情况会作为评优,德育评价及学生干部竞选的重要依据。

6. 每班班助参与监督和辅导所带班级早晚自习每周至少4次,每次到达班级时向当日纪检人员签到。

7. 对于晚自习上课的情况,纪检部统一排摸整理,给每班制作一式两份,一份留班级,一份留纪检部考勤用,方便考勤,以示公正。

8. 对于上课到5.50的班级进行统计,并把晚自习推迟至晚上6.30

9. 关于晚上的社团活动及比赛:社团活动必须有社长假条才给与事假,且社团必须每周给一次假单至纪检部;比赛一般在晚上8.10开始,每班比赛人员与7.45离开教室热身,且人数不能超过8人

10. 每周定期对早晚自习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注明班级和姓名;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汇总,主要对旷课进行统计,具体到人。

11. 每周一把白榜贴至C楼门口,以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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