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院、区管医院,区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医护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和妥善处置医患纠纷,我局特邀请淄博市医学会专家张瑜主任,就我市近年发生的部分医患纠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3:00-5:00。 二、会议地点
xx区中医院康复楼五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区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科室业务骨干;各卫生院、区管医院院长、分管纠纷处置的副院长、医疗组长、业务骨干。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请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于3月31日上午11:30前将电子版报区卫生局医政科邮箱****************。
2、务必于4月1日下午2:40前到会签到。
3、请各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汇同《xx区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医疗质量安全培训的通知》(川卫发〔2014〕8号)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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