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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贮存质量监测与信息反馈制度

2024-09-13 来源:榕意旅游网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

1、全血、血液成分入检验室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检验室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室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编号、血型、品种、血灵、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检验室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用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臵,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一下保存,血小板20~24℃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臵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存血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检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认真做好入检验室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血液贮存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检验室工作人员应根据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做好各项记录。

二、检验室负责质控工作专职人员应每日定期检查各项相关检测记录,发生问题

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血库联系:

(1)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 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 血袋有破损、漏血;

(4) 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 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有溶血; (7) 红细胞层呈紫色。

四、当血液保存期过期时应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

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五、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检验室2~6℃保存至少1天,然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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