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技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一键报警
(1)学校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报警装置,并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2)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宿舍楼、值班室加装一键报警装置。
(3)可在班级内、楼梯口、餐厅门口等醒目位置探索安装一键报警装置;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购买警笛、警哨等简易设备,配备到师生手中,并邀请公安、部队等专业人员教授使用常识,确保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第一时间报警。
(4)学校要联合公安机关,每月对一键报警装置的设备、线路进行至少一次维护检测,确保一键报警装置能正常使用。
2.视频监控
(1)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等进行综合管理,应保证24小时有人员值班,定时开展视频巡视。学校门口的保安值班室应配备视频监控屏幕,能实时查看学校门口、校园围墙、操场等重点部位的监控情况。
(2)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应实现校园全覆盖,不留死角。安装的摄像头不低于700TV或分辨率1080P以上。
(3)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不少于9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
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
(4)学校视频信号应接入属地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5)学校要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视频监控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正常运行。
4.其他
(1)学校应加强人证核验系统建设,并接通属地教育、公安部门监控平台。
(2)有条件的学校应建设用电用水安全预警系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