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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房产作抵押)

2021-04-10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于

  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已于

  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

  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废。

  2.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3.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4.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5.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7.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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