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园本培训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在研讨活动中作主题发言和讲座的将记入园本培训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幼儿园日常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撰写论文,获奖或发表的教师记入园本培训考核档案。每位教师每学年要撰写至少一篇论文或案例参加评选活动。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将计入将记入原本培训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市、县、学区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园本培训考核档案。
5.在市、县、学区教师培训的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园本培训考核档案。
6.根据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学科素养提升工程考核要求,每学期将将考核结果记入园本培训考核档案。
7.根据以上6项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总分位列教师总人数前15%的记为优秀学员。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园本培训活动时间请假超过三次,将不作为该学年优秀学员。
2.园本培训活动中如无故擅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园本培训学分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教师将在园本培训学分档案中扣掉相应学分。
4.如无特殊原因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迟到、早退或请假者,连续三次以上,原则上不安排该教师参加该学年任何培训活动。
以上园本培训奖惩制度望全园教师严格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