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一日行为规范
1、上班
(1)按时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或不到校,自觉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
(2)骑车者进出校门,校内须下车推行,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
(3)学生行礼招呼,应自觉应答还礼。
(4)提前做好上课(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外包干区的清洁工作,值日老师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6)校内不抽游烟,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门口抽烟,做保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表率。
2、上课
(1)预备铃响,教师应迅速离开办公室,进入教室,准备上课。上课铃响,教师应精神饱满,准时上课。
(2)上课中做到“八不”,不坐着上课(除生病外);不提前和推迟上;不中途离开教室;不与室外人员闲聊;不看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不随意中止上课;不训斥、控苦、讽刺学生;不让学生站在室外;不接打电话。
(3)上课使用普通话。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用。
(5)重视课内学生的规范训练,重视学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质的培养。
(6)教学民主,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7)班主任的晨会(午会)班队课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专题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对形式主义及随意性。
3、办公
(1)做到“五个认真”:备课认真;批阅作业认真;学习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教育教学研究认真,不擅离职守。
(2)做到“五个不“:不闲聊;不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随意让学生停课在办公室做作业;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办公桌面的书簿摆放整齐。
(4)关心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活动
(1)每周进行的升旗仪式,必须认真参加,做到快、静、齐,升旗仪式时与学生同唱国歌。
(2)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政治业务作业题。学习时做到“四不”: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不讲与学习活动无关的话;不带小孩在身边;不随意迟到、早退或中离。
(3)全体会议或条线会议,不迟到、早退、中离,要认真听、认真记,遵守“七不”做到不吸烟、不讲闲话,保持环境卫生。
(4)踊跃参加集体性的外出活动,自觉遵守外出活动纪律,互助合作,体现文明榜样的水准,组织学生活动要采取强有力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5)学校的突击应急任务或活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
(6)学校的常规活动要按常规要求切实做好,任课教师要支持学生参加校级文体及兴趣组的活动。
5、文明
(1)尊重学生:既要关心学生,又要严格对待每位学生,以平等的人格和师长的身份施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尊重家长:虚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对学生校内发生的事故,要积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善于解决。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礼物和宴请。
(3)尊重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全力帮助,不说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如有想法和误会,则通过组织(或第三者)沟通解决。(4)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学校中的水、电、煤、纸张及其他一切财产。
6、下班
(1)如教师为最后在教室的在岗者,坚持与最后一位学生一齐离校,关好教室的灯、电扇和门窗。
(2)如教师为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者,要关好办公室的门窗、电灯、电扇等。
(3)对留在校园的学生做好回家的劝导工作。
(4)下班后要文明休息,文明家务,严格遵守国家法纪,不准赌博、不准吸毒贩毒、不做对社会和他人不利的事。
7、执行
(1)以上各条要求,敬请每位教工自觉做到,使我校的师德文明水准再上一个台阶,学校将以此作为对教工学年、年度及学期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出现以下情况者,校方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书面检讨、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聘等)
①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一定影响者。
②干群、同事之间不团结,故意激化矛盾者。
③违反师德规范要求,强行进行有偿家教及非议、训斥学生家长者。
④不履行岗位职责,学期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未完成者。
⑤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学生伤害事故者。
⑥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者。
⑦学生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目睹后不及时处理者。
(二)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的权限
(1)学校领导,请事假两天以上者(含两天)报分管镇长批准,两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校长批准。
(3)教职工(含食堂工作人员、门卫人员)及有关条线干部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分管校长批准。
(4)教职工上班期间的中途离校一律办理好请假手续。
(5)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提前及准时上班,迟到者由门卫作好记载。
2、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1)教职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须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急诊例外)。
(2)教职工因有事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一律写好书面请假条,按准假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凡确因急事未能及时做好请假手续或急病、重病,不能送交病假证明单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先电话联系。事后再补办正式手续。
(4)请假人如假期已满,应按时返岗,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事先来信(电)与学校有关领导联系说明理由,回校后补办手续假手续。
(5)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均应在履行请假手续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事假不按手续,先斩后奏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教职工考勤工作和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1、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请假制度、考核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由校长室组织有关部门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对于不在岗、无故迟到的教职工,第一次给予教育处理,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作旷工处理。
2、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学校召开的教工大会,每周教工政治学习会议,由校长室负责点名,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教职工作旷工处理。
(四)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积极推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特作如下规定:
1、每年考核分二次进行第一学期期末的事业单位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具体考核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第二学期期末为教育事业单位对教职工的学年考评,考评成绩记入业务档案。
2、每学年考核前,每位教职工写好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写好部门工作总结)。
3、考核奖惩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者根据事业单位奖惩办法,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停止晋升工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各部门的过程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学年度考评及工资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工作细则
1、学校成立由教工代表、行政代表、工会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
2、学校与教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在聘用过程中,如发生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凡经学校调解小组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按协议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从学校的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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