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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创业计划书

2024-02-02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为贯彻《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目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妇儿工委《20xx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卫计秘[20xx]930号)》,结合琅琊区区(含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到20xx年底,辖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下降到1‰以下,力争避免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3、消毒接生率≥98%。

  4、产前检查覆盖率≥90%。

  5、市直、琅琊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此项目覆盖琅琊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项目内容

  1、人员培训

  市卫生局、市保健所负责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市直、琅琊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参加培训。

  2、健康教育

  市、区两级医疗保健单位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社区医疗机构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张贴孕产期保健知识、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妇保健知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率。

  3、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

  市一院作为孕产妇抢救中心,市二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孕产妇抢救分中心,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市一院作为新生儿急救中心,区助产机构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平产接生工作和高危孕产妇筛查,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城区社区居委会危重孕产妇转运由市120急救中心负责;涉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转送小组,组织机动车辆2台,负责转送高危孕产妇。

  4、项目启动和宣传

  四月份召开项目启动会,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讲座等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降消项目”内容,增强妇幼保健意识,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利用率。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降消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秘[20xx]506号)要求,成立琅琊区“降消”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由琅琊区妇儿工委、卫生局和市保健所负责对项目执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琅琊区妇儿工委和卫生局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组织与实施,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具体落实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培训进修

  市妇儿工委、卫生局和市保健所人员参加行政管理培训,由省妇幼保健所负责。市卫生局与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街、村(居)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产科人员培训。

  (三)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凡持“农业户口”且为计划内生育的农村孕产妇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均可享受每位孕产妇400元的补助,农村孕产妇在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直接抵扣住院分娩费用,再由医疗机构按月集中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报;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由产妇持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户口簿、计生证件、补助卡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报。

  (五)严格控制剖宫产率

  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不得超过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剖宫产率不得超过20%,市、区卫生局将定期对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督查,对剖宫产率超过规定标准5%以上的助产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工作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1、监督指导

  市、区卫生局、市保健所监督指导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督导内容:组织管理、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群众反映和评价等。

  2、资金使用和设备管理

  各医疗机构对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得挪作他用。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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