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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2023-05-09 来源:榕意旅游网

  根据《关于开展自查和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工作的通知》(元治工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完善机构情况

  为加强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由1位副局长兼任联络员,负责组织实施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元治工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县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元环发〔20xx〕46号),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为更好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二、组织制定方案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及县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传达县领导小组召开的各项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环保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排查摸底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区域环境监管的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其中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较为密切的环保审批和物资采购进行了重点排查。

  ㈠环保审批

  一是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审批排查工作。20xx年1月1日至今,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5项(不含州、省审批项目),其中报告表6项,登记表xx项,对州、省审批项目我局只作初审意见,审批项目均在200万元以下。项目审批能够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地开展行政许可,未发生过指定环评单位和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情况,如建设单位需要服务时,协助建设单位提供环保局网址、联系电话,或请其建设单位上网查询,也不存在向任何单位索要任何费用的现象。

  二是积极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排查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按附表3(表7)要求完成填表上报。涉及项目6个,具体情况已在表中反映。

  ㈡物资采购

  对局机关开展了财务内审,审查了20xx年至今的财务管理状况和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在物资采购方面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地开展预算编制、招投标、定点采购以及固定资产报废等工作,财务运行情况正常,未发现违法和违规现象。

  ㈢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工程治理工作

  目前,我局还在积极与未做环评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要求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化的建设。对具有审批手续单位,要求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环评审批工作。对涉及环境、健康和社会影响具有综合效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审批政策和审批力度上给予支持和倾斜。支持县城污水处理厂等惠民工程,加快审批速度。二是严格控制生产项目的能耗和规模。鼓励大项目、限制小项目,以工业项目上大压小促进污染控制水平的提高。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落实。严格项目审批,加大“三同时”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不批。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环评法》,报告书项目60个工作日审批,报告表项目30个工作日审批,登记表项目15个工作日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0个工作日审批。五是采取积极措施支持经济发展。对持有绿卡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有限办理手续,并派专人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倒推制。对重点项目审批流程设立特别的审批路径,把握原则,灵活方式,提高效率,高效服务。

  四、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

  按《××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xx年1月30日,总结上报了20xx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今年4月26日,重新排查统计上报了大坪公路、马街公路、嘎五公路、东门坝节水灌溉工程等39个500万元以上项目环评情况(县环保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其中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项目28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项目2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责令补办环评项目20个,主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主。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以上5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下项目1个(未执行环评)。并根据《中共××县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办发〔20xx〕134号)精神和要求,积极自查39个项目决策与审批程序、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实施按章办事、土地使用与矿权审批出让等六个方面情况。一是××县新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管网工程、××县藤条江六家队水电站等13个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竣工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省、州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历年退耕地政策补助、农村沼气等5个项目无需编制环评,其余21个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无本局建设项目,不存在招标投标,也未参与过招标投标工作。三是经过环评的建设项目,我局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严格监管,保证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依法、依程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目前,39个项目无一竣工验收。四是我局未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与出让规范情况。五是我局未涉及规划变更等情况。六是部门联系沟通机制也建立,有强力的配合、沟通与凝聚力,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行政执法、环境执法,严格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机制情况

  为保证治理的长效性,修改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衔接,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虽然,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阶段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从取得的工作成绩中,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领导小组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一是工作间矛盾较突出,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不尽人意,有待提高。其次是通过自查,查找出一些问题。环评工作不到位,39个建设项目中有21个项目未执行环评。二是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各级各部门领导对环评支持力度不够,有待提高。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要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保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环境监察在建设项目中的监管作用,针对出现的问题,“边查、边整顿,边改、边规范”,通过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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