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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作经营协议书

2021-07-14 来源:榕意旅游网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部分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地点:

  2.土地面积:按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见附件和花名册。

  二、合作期限

  1、自月月(即本协议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到期后,按国家相关政策自动延续,延续期限的内容以本协议确定内容为准。

  2、在建设经营期间,政府和其它相关部门一旦强拆和控制土地使用,乙方取消甲方的租金。

  三、合作方式

  1.租金土地每年每亩按650元稻谷计算,每斤单价按每年渡舟片区粮食市场稻谷综合价,折成人民币支付。

  2、如国土局给甲方一次性复耕费,而乙方提前租用该弃土场,造成经济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3、乙方现提前租用弃土场,占按9100元/亩,将现金汇入组集体以正式发票为据。

  4、今后国土局将本组弃土场征用,乙方自愿不讲任何条件拆除所有设施设备,本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5、附:本协议涉及的租用地说明书一份和隐形资料。

  6、租金支付时间:按每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农户。

  7、租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分配给农户,在分配中的矛盾由甲方自行协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不按协议支付甲方的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用地。

  2.义务:按协议签订的内容,甲方按时交付租地,维护乙方的权利不得变更。

  3.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甲方负责处理和本协议内容的调解,保证乙方的经营权。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依法享有本协议所涉及租地的经营权。

  ②若遇国家征地拆迁,土地补偿金、青苗费、购置作物给甲方,乙方所建的设施设备归乙方。

  ③安全设施、环保投入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与甲方协议签订后,次日方可用地,甲方无权干涉。

  2.义务

  ①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②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

  生效。

  附:一式多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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