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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部门管理制度

2021-10-23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为加强销售部门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日常考勤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点至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到17:00点。点名时间早7:50,晚4:50,一天两次。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专人点名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点名制度,员工上、下班需点完名以后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罚款(20元);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上班点名者,应最晚当天(主张提前报告)报公司考勤员,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以出差凭证为准);

  4、迟到的`处罚:

  1)、当日迟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处以50元罚款

  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除外):

  1)、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离岗的处罚:每天罚款100元

  4)、擅自离岗者应在第二天上班时向部门经理或者总经理说明原因。

  6、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

  1)、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擅自离岗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以出门证为准,方可外出;

  2)、职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批评;

  3)、不得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

  4)、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5)、中途采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岗扣罚当日工资。

  7、请假管理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考勤人员备案,未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销售部办公室。

  2本制度应与公司相关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4自10月1日起,采用点名考勤制度;点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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