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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入股合作协议书

2020-01-22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丙等三人同意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餐厅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各方出资分别为: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2)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3)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餐厅的运营方式

  1、全体投资人作为餐厅的实际拥有者,同意以授权经营的形式共同委托餐厅的店长作为主要经营负责人,负责餐厅的所有经营事项,并办理工商相关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并以餐厅店长的名字登记为户主。

  2、餐厅内部设立股东会,各投资人依据出资比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餐厅的经营管理直接由店长负责,店长直接向股东会负责。

  3、餐厅的店长有义务向全体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餐厅的店长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全体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餐厅的店长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餐厅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因投资餐厅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共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3、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甲方从其所占有的_________%的股份中拿出,乙方和丙方从各自占有的_________%的股份中各自拿出,三方合计拿出的股份作为干股奖励给餐厅的店长,餐厅的店长只享有干股的利润分配权,不享有餐厅实际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投资入股与投资的转让

  1、在餐厅存续期间,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资入股餐厅的,需经共同投资人全体通过。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餐厅的店长作为在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户主,应向全体投资人作出承诺:未经全体投资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权利。否则除需向全体投资人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侵占全体投资人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六条 其他

  1、餐厅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全体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2、在餐厅正式开业后,共同投资人若有自行在餐厅招待或签单的,应按成本价折算,并在其所得的收益中扣除。若属餐厅业务需要的招待,需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列入餐厅的经营成本。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全体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_份。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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