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开展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定工作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定对象
各地按程序申报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评定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指挥棒作用,坚持总量、质量、效益、增长相统一,既全面客观反映产业园区发展现状与趋势,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特定区域内,立足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突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核心功能定位,搭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平台,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打造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设置力求适用性、标准化、易操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考核评估方法力求公开、公平、公正,以科学的统计理论和模型为基础,结合实地核查、部门联审等方式,确保考核评估结果具有公信度和权威性。
(三)差异性原则。实行分类评价,根据产业园区所处地区、阶段等条件的不同设计差异性考核评价指标。
三、评定内容
评定内容包括平台建设、政策体系、管理运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
四、评定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基础达标、发展实效、发展质量、园区管理、政策体系配套、社会效益六个部分构成。
(一)基础达标:包括园区面积、入住机构数量及各类设施匹配度等共计三个指标。考核园区省级认定基础条件达标情况。
(二)发展实效:包括园区生产总值及增速、税收总额及增速、从业人员增速、产业投资增速5个指标构成。考核园区产业建设和经济发展成效。
(三)发展质量:包括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类型和层次2个指标构成。考核园区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完整性。
(四)园区管理:包括运营管理团队,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金融、法律、餐饮等配套服务及建设完善的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线上线下服务平台。考核园区专业化配套服务能力。
(五)政策体系:包括设置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有针对入驻企业的房租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办法。考核对应地方政府政策措施的支撑力度。
(六)社会效益:包括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活动。考核园区在促进就业创业、引进人才、服务经济产业发展以及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五、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工作由省厅统筹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以综合评分、现场答辩和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评估。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成立执行组和考评组
1、执行组分为:实地考核、数据统计二个执行小组。
(1)考核评估负责人: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的总接口及全局统筹管理等。
(2)实地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评估要求协助开展实地考核评估工作。
(3)数据统计小组:负责对各地申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评估资料进行统计汇总。
2、考评组:主要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评分,并进行实地考评。
考评组成员由省人社厅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二)组织评估工作
1、由省厅印发评估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配合,并上报专人名单协助开展工作。
2、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考评资料。
3、考核评估组根据考核评估工作要求,由数据统计小组对上报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发现不合格或有瑕疵资料及时沟通,查缺补漏。
4、根据数据统计小组汇总统计的数据,由实地考核小组开展实地评估考核工作,并填写相关考评表。
5、数据统计小组对自行上报资料和实地数据进行综合汇总。统计出考评结果,并由负责人复核后上报考评组。
6、考评组根据上报资料开展现场答辩和实地考核。
7、考评组根据实地考评结果及相关收集汇总的数据开展综合评估,并统计结果。
8、数据统计小组根据考评组综合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统计出最终考评结果,由负责人与考评组复核后上报省厅。
(三)结果公布
1、公示和复核:考评结果公布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考评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复核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考评小组在接到书面复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复核内容复核,并书面答复。
2、公布考评结果: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复核工作完成后,形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厅领导审定。
3、行文批复:由省厅行文批复,正式批准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名称冠“广东”字样。
六、考核评估纪律
考核评估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评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客观公正反映考核情况。凡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考核评估指标表》
附件
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考核评估指标表
项目名称
评定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
赋分
得分
备注
基础达标
园区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0平方米)
营业收入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2亿元)
入驻机构数量
不低于25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15家)
入驻机构办公面积占比
占园区总面积60%以上
发展实效
产值增速
相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比
税收增速
相对上年度税收收入增速比
从业人员增速
园区从业人员增速
新入驻机构增速
入驻机构增速
发展质量
入驻机构类型
入驻机构类型结构
人力资源业务
类型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结构
园区管理
园区运营组织架构
运营组织架构合理性
园区运营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整体情况
配套服务
整体配套服务的完整情况
政策体系
政策体系搭建
情况及配套
具备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有针对入驻企业的房租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办法。
社会效益
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
活动情况
举办那些类型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公益活动
说明:计分方法:
量化指标标准权重100分,答辩指标最高10分。各指标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
(一)基础达标类(20分)
1、园区建筑面积:满分为5分,满足最低标准得2分,超标准20%以上加1分,超标准50%以上加2分。
2、营业收入:满分为5分,满足最低标准得3分,超标准20%以上加2分。
3、入驻人力资源机构数量:满分为5分,满足最低标准得3分,每增加一家加0.5分,最高加2分。
4、入驻机构办公面积占比:满分为5分,满足最低标准得5分。
(二)发展实效(20分)
1、产值增速:满分5分,相对上年每增加1%加1分。
2、税收增速:满分5分,相对上年每增加5%加1分。
3、从业人员增速:满分5分,相对上年增加10%以上(含10%)得5分。
4、新入驻机构增速:满分为5分,每增加一家加0.5分。
(三)发展质量(15分)
1、入驻机构类型:满分为5分,满足3项以上,得3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最高加分2分。
2、人力资源业务类型:满分为10分,业务类型包含:人才招聘、网络招聘、人才评价、人力资源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信用调查、心理援助、薪酬管理、人事诊断等;满足5项以上得5分,每增加一项加一分,最高加5分。
(四)园区管理(15分)
1、园区运营组织架构:满分5分,考核运营组织架构合理性,分为三个方面,基本合理得2分,合理得3分,非常合理得5分。
2、园区运营服务团队:满分5分,考核服务团队配置情况,基本满足得2分,满足得3分,完全满足得5分。
3、配套服务:满分5分,基本满足得2分,满足得3分,完全满足得5分。
(五)政策体系(20分)
考核政策体系搭建情况及配套,具备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得6分;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得8分;有针对入驻企业的房租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办法得6分。
(六)社会效益(10分)
考核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活动情况,每月开展至少1次得10分;每季度开展一次得5分;半年以上开展一次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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