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六盘水立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转出方) 身份证号:
丙方:(转入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于 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 店铺(面积____平方米)转让给丙方使用。
第二条 门面产权属于甲方,甲方与乙方签订了租凭使用合同,现甲、乙、丙三方另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将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使用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至甲丙双方。
第三条 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交给甲方的押金两万元及该店铺装修和购买设备的费用。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书架、玻璃门、电脑桌3张、柜子3个、凳子5张、复印机1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1台、电脑1台、照相机1台)全部归丙方所有。
第四条 剩余房租费(20x年4月25号至20x年5月30号)及店面内的宽带费,书籍、杂志等的`批发费用合计 元由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之后全部货物归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在丙方支付全部费用后,需将乙方经营时所欠批发商的书款和之前的水电费、卫生费全部结清,丙方接手后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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