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乙方现欠甲方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不包括利息,具体以借款单为准),乙方愿以该车作为抵押。
二、抵押期限为两个月,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清欠款及利息,(具体借款总额及利息借款单上面有明确说明).则甲方将上诉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
三、乙方还款进度:乙方在20__年3月31日之前归还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及相关利息,乙方在20__年4月30日之前归还剩余欠款及利息。所有欠款及利息归还后甲方将车辆归还乙方。
四、承诺及声明
甲方承诺在乙方还款期间,甲方完好保存车辆,在乙方还清借款,并在此期间甲方将该车存放在车库内;乙方承诺该车辆在3月13日星期二之前未做任何抵押,乙方声明该车在20__年3月13日星期二之前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等一切事物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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