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李思雨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李鸿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续租合同如下各项条款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蓬莱市消防路边防大队家属楼2-101,建筑面积123㎡(三房二厅)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已装修房,房屋内配套设施详见物品移交清单,物品移交清单须经过甲乙双方签名确认。
第二条 续租期限
续租期限为12个月,即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续租期满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继续租赁,如合同到期不再继续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如续租期未满任何一方需提前结束续租,需经双方友好协商。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住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900元(玖佰圆整)。
2、付款方式: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按甲方要求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其中扣除20xx年租赁期间产生的房屋维护费800元,此次共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0元(壹万圆整)。
3、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圆整)
4、室内物品押金人民币1000元(壹仟圆整),继续作为本合同内押金,押金在本续租合同期满时清点物品无误(损坏房屋内物品须照价赔偿)及相关费用结清后退还(多退少补)。如损坏、缺少、使用不当造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租赁押金中照价扣除(合理的自然损耗不在此列)。
5、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山东省农业银行蓬莱支行
开户人姓名:李思雨
账户: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十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且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或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及乙方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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