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求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阳贵华
副组长:崔新民
成员:全体教师
二、师德建设主题
依法从教,甘于奉献,构建和谐校园
三、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教师是学生增长每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实现,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逐步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必须看到,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教师理想信念淡薄,有的教师言谈举止、品德行为难为师表;个别教师在社会公德、诚信上出了偏差。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给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带来不良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学校教职工必须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泣,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杜绝在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
(三)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爱校如家,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四)严谨治学,业务优良。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教,更注重身教;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取得支持与配合;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七)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在校园里不穿拖鞋不施浓妆;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接打电话;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擅自离开课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和诈骗活动;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棼弄是非的事。
(八)廉洁从教,甘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不准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截留、挪用学生学杂费用。
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1、建立在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在教师校本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中,把旱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列为必修内容放在首要位置。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要与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相结合,从内容、形式、方法上不断创新,要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和教学手段,努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提高教育效果。
2、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以及实施各种奖励前的考核,要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作为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并向全体师生和社会公布,专门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校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建设档案,记录教师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表彰、奖惩以及社会反映情况,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处理办法
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坚持从严治教,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学校处理:教师违反上述师德要求的,由学校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戒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罚。严重的及时上报。
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有计划有安排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教师备有学习笔记。严格规范的考核评估制度,学年结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师德问题严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严肃处理,对师德表现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以此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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