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划数量和合同单价
1、甲方提前两天以口头或电话通知方式为乙方提供所需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计划数量。
2、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主要为乙方供应物资到甲方工地的交货单价(含原出厂价格,装车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货款结算中的合同单价部分以供货当日双方协商的单价为准(以“我的钢材网”对应型号、规格的单价为参考),该单价需乙方送货到场后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二、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和供货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线材整卷,螺纹钢成扎(9米定尺)工地交货,卸车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送到指定地点卸车(卸车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分不同地点卸车)。
3、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组织采购物资的供应。
三、技术要求
按国标验收。
四、质量标准和保证
1、乙方供应的钢材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定、《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2、乙方承诺所供钢材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由于所供钢材的缺陷而产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损失费用的赔偿,钢材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大型工程的质量要求。
五、验收
验收方法:线材过磅验收,以甲方的地磅称重为准,螺纹钢和型材均采用检尺验收。线材允许误差正负3‰.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乙方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对所供物资实施包装,并加以覆盖,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造成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七、交货验收检验和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所供钢材按照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组织专人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检验。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交所供物资的质保书、或合格证、或检验试验报告单,以及其它技术资料。
3、质量的初验由甲方和监理按有关规定送检,初验合格后方可签具收货单。若初验发现质量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检验,其结果做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组织退货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复检的有关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根据验收或检验结果,如物资的数量或质量存在异议,包括潜在的缺陷或物资来源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3天内做出书面答复,更换有缺陷的物资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所供钢材若出现小钢厂生产的钢材或反复出现质量不稳定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钢材供销合同,由此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供方有关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供应物资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限速行驶。
2、运输的物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捆绑牢固,确保物资运输过程不发生散落现象,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物资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遇到电力、通信设施,或受到施工便道限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在指挥人员的引导下通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施工计划要求向乙方提供物资的需求数量和供货时间,期间若需求计划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现场验收和检验;同时负责指挥协调物资的卸车。
(3)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负责签具验收单,并按照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分批组织供应采购物资(每批供应物资的数量和时间以甲方传真为准)。
(2)乙方组织供应的物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供应到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需要和工期要求。若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由于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停工损失时不承担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合同期内自身的物资的运输风险。
(4)甲方如长期未按合同支付货款有权利终止合同。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每月5日进行结算一次。结算时甲乙双方核对本
月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并验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签收的收料凭证、乙方开据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
2、按照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3、甲方依据工程计量支付,每月支付当月累计钢材金额的80%。所有货款均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付讫。严禁现金结算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和双方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责任或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乙双方上级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承诺若甲方确因建设单位拨付计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
2、如本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物资进行变更,此合同作废。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货款两清自动失效。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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