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或股东):
所在部门: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或是公司的股东,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或乙方在享有股权和退股、全部转让股权后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股东权利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股东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或享有股权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或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或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或行使股东权利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或退股、全部转让股权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股东则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公司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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