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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工作制度

2022-10-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机构

  1、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的教学督导组织,直属校行政领导。

  2、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四人,秘书一人。

  3、教学督导委员会设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事务由秘书负责。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1、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制订一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教学督导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督导委员会主任主持,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3、教学督导委员面向全校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督导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定期送交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其整理、分析和归档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向校领导汇报。

  4、教学督导委员在检查教学工作时佩带“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证。

  5、教学督导委员会编制的《教学简报》在印发前需经主管领导审批。

  6、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总结。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委员会总的工作任务是:督促教学,指导教学,辅助教学管理,及时向学校反馈教学情况,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推动学校教学建设和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而努力。具体工作职责是:

  1、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听课情况。每位督导委员每周听课3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2、深入任课教师队伍中,进一步了解教师的教学工作,听取他们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向他们反馈教学督导意见,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深入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运作与教学管理中的困难,听取教学管理干部关于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学投入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并与他们交流教学督导情况。

  4、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5、根据需要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6、不定期地编制《教学简报》,反映学校教学要求与教学动态。

  7、对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教学经费投入,以及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等提出咨询和建议。

  8、受学校委托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基本权力

  1、可对学校各项教学活动与教学环节进行督导,包括随机地到课堂检查教师教学与学生听课情况;到考场检查考试情况;到实习基地、实验实训场所、设计室检查实习、实验、实训和设计情况。

  2、可根据需要到各系、部、中心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运作与教学管理、查阅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料、调阅课程教学大纲与教师教学日历、查询教学评价与教学奖惩信息。

  3、可按一定程序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4、可经主管领导审批在《教学简报》上总结教学经验,反映教学问题,公布教学信息。

  5、可按学校要求对教学投入、教学经费使用、教学设施、教师队伍状况等进行查询与分析。

  对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督导,是学校赋予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使命,学校有关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应积极配合、协助和支持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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