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的顺利接送,保障乘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家长和学校应做到相互配合协调、支持、理解。共同对学生的乘车安全负责,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校方责任和义务
1、学校应有针对性加强对乘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车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学校协助定期召开司机、跟车老师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3、学校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手续齐全,车辆有保险,定时检修车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运营要求。
4、学校要求驾驶员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安全驾驶,车况良好。
5、学校跟车教师组织好学生上下车,确保学生安全。
6、学校乘车学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学生自己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自己回家)、红卡(早上学生由家长送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由家长接回家)两种。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1、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教育、提醒学生按时间、地点乘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的学生,责任家长自负。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校车迟到的,家长可致电反映情况。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学,家长应及时打电话通知跟车老师和班主任。
4、学生乘坐学校校车,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由学校安排的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以及相关跟车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学生早晨上学自站点上校车后,下午放学到指定站点下校车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负责;学生早晨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下车以后的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6、红卡学生早上学生由家长送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由家长接回家。如家长未按时到站点接学生,该学生由跟车老师带回学校,家长自行到学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8、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华海学校(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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