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_____
乙方(买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房地产出售给乙方(权证号码为_____,产权面积为_____m2,使用性质:_____国土使用性质:_____)。乙方已对该房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双主自愿选择下述第种方式进行房价款交付
1、自愿交割:
2、资金托管:双方自愿将房价款进行资金托管,根据双方与资金受托管方自愿签订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进行资金交割。
三、合同签定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具体由_____方承办,_____方应协助(双方应到交易所验证、签字),所需税费由_____承担。
四、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照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除非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否则本合同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买卖双方若因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补充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于_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办理过户手续时交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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