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医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面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全程,进一步提高医护质量,发挥医务人员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主力军作用,推进我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湖南省20xx年健康促进医院项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
一、项目目标
(一)创建6家健康促进医院。
(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适合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三)促进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经验交流,加强医院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合作。
(四)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戒烟门诊(具体实施由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二、项目范围及创建任务
20xx年度在区级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乡镇级医院(沧水铺镇、泥江口镇、兰溪镇、欧江岔镇4家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小组
组长:杨拔群
副组长:汤卫文鲁雪华蔡子良
成员:王新粮刘瑞安文辉钟彬徐柱
刘建华蔡德智佘觉时盛放兵
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瑞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卫计局宣教股,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选点
项目医院由区卫计局按照统一规划、方便管理、逐步推广的原则指定。
项目医院与区卫计局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健康促进医院”基本要求
1.符合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是“健康促进医院”前提条件。
2.承诺持续(不少于两年)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
3.成立由院牵头负责的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部门,指定至少1名健康促进专职人员组织与协调院内外的健康促进活动。
4.制订年度,明确工作目标与实施。
5.按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20xx版)》要求开展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6.定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自评工作,记录、将健康促进融入医院管理政策、改进医疗服务模式、健康促进干预效果及患者满意度方面的有效证据与典型经验、工作方法与模式。
(三)评估
区卫计局指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20xx版)》相关要求,采取抽查、验收、上交自评报告等方式组织项目医院项目评估。
以后每年各项目医院根据相关要求组织一次自评估,以便及时项目工作经验与成效,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区疾控中心。
五、组织实施
区卫计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接受市卫计委健教中心的业务指导。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按照项目要求策划、组织对各健康促进医院的培训、督导、验收评估与经验交流工作;负责本辖区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
项目医院负责按照实施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20xx年8—10月:确定项目医院、参加省里的统一培训、制定、明确专职人员等。
(二)20xx年11月—20xx年4月: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培训工作。
(三)20xx年5月:各项目医院完成自评工作,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工作报告。
(四)20xx年6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验收评估工作并向上级提交项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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