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x,性别:男,身份证号: 户籍地:大庆市萨尔图区兰 楼3单元302室,配偶:,性别:女,身份证号: 户籍地:安达市 4组2号 结婚时间:20xx年8月23日,为初婚,结婚证号:231221,于20xx年10月9日生育一男孩,名字为,闫涵为初生子女,符合生育政策,无计划外生育。特此承诺。
承诺人: -x 联系电话:
承诺人现居住地:大庆市萨尔图区 号楼3单元302室
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佐证材料真实,如与事实不符,愿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的法律后果。
承诺人:
(签字并加盖手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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