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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诉讼授权委托书

2020-08-02 来源:榕意旅游网

  ___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 名: 卷 号: 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 立 卷 人: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 注:

  卷宗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要求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以上内容已由调解员告知,我们没有异议。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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