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瓷砖事宜,签订以下条款,以待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内容
产品名称为内墙釉面砖,规格为250mm×400mm白色流星雨,单价18元/平米,共计 平米,金额 元,规格为300mm×450mm米黄大理石纹,单价24元/平米,金额 元。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备注:单价固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及总价,付款最终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第二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交货地点:
3. 货到工地后,卸货、搬运等皆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运输
乙方负责将货物至甲方指定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送货之日起,货物在到达甲方工地并清点完数量后,45日内结清账款。
第五条:验收
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对所订产品当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何问题,应该立即通知乙方,过后概不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交货,乙方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2. 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权终止供货。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时,可向其中一方所在的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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