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授权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销售甲方货物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代理商授权证书,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授权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甲方收取授权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授权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作授权证书终止后,按第六条规定,甲方凭授权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授权保证金。
四、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双方合作并退还授权保证金的(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授权保证金。
五、乙方向甲方提货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贰万(以协议书签订日算起),在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前提下,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全额授权保证金。
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授权经销时,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2、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甲方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七、本协议作为授权证书的附件,连合同一起执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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