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巩固和发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成果,在乡村医生的工资分配中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特制定本。
一、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实行统一核算后进行分配。
二、乡村医生工资分配的原则:一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二是根据乡村医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作为基础工作分配;三是根据乡村医生的出勤天数,工作所创造的效益,服务态度,完成防保工作的任务和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分配;四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经考评后发放工资(如工作质量差,效益差,态度差及病、事假按规定扣发工资)。
三、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原则:根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的规定,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为,毛收入2%作为管理费,由卫生院统一提取,用于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纯收入的10%作为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存入村卫生室的账户作为积累,用于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的添置和维修。纯收入的90%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
四、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分为保底工资和工龄工资。保底工资每人每月300.00元,工龄工资每年5.00元(乡村医生工龄时间以历史资料为准)。
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必须首先保证基础工资,如收入无法保证基础工资时,按比例扣发基础工资。
(二)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从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在90%的纯收入中发放基础工资及村卫生室主任和相关人员津贴以后剩余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分配方法为50%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病假、事假者扣除当天所得工资外,每天罚款50元。50%按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经济效益、服务态度及所完成的防保工作情况等综合考核后分配。
五、村卫生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的津贴补助
(一)村卫生室主任每月享受100.00元的岗位津贴(包括电话费补助)。
(二)村卫生室的防疫专干、妇幼专干和会计、出纳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村卫生室的其它收入纳入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90%纯收入中进行分配,如:防预、妇幼工作的补助经费,其他收入。
七、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费的分配,实行全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首先对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每月给基本补助15.00元。剩余部分按年初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经年终考核后按考分高低分为:A、B、c、d四类进行奖惩,考分在95分以上为A类,考分在90—95分为B类,考分在85—90分为c类,85分以下为d类。d类不参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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