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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

2021-01-23 来源:榕意旅游网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特制订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消费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线,以新《消法》实施X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振消费信心、提供消费咨询、提高消费指数、推进消费维权、引导科学消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所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工商所所长

  副组长: 工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所服务大厅,电话:。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主要活动

  1、开展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3月5日—3月20日期间,分别组织开展家用电子电器、通讯器材、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加强“美丽〃生态乡村”工作,大力整治农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本次活动领导小组要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

  2、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销毁活动。为了充分展示我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果,我所做好配合县局相关股室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销毁活动,届时将展示和清理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3、开展宣传教育引导。3月13日,我所将以广场、农贸市场等重要场所为宣传平台,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和维权服务,发放宣传材料。同时,对市场开办方进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有关服务领域的经营者学习《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改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诚实守信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一次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活动扩大声势,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振服务效能。

  4、做好3·15期间的值班工作。3月14日、15日两天, 12315申诉举报受理站保持16小时(8:00-24:00点)值班,全所公务员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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