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男(女),19xx年x月x日生人,身份证号码为 ,系xx省xx县xx村人,于19xx年x月通过(招工/接班/退伍安排),在x单位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工种(或工作简历),属身份职工(固定工/合同制/干部/社会参保人员),自19xx年x月至x年x月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写补缴情况),累计缴费年限为xx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现已年满xx周岁,(申报因病退休的说明于x年x月患病,先后经x医院治疗,现已x年,经x医院最后确诊为病,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x项(正常退休为第一项,特殊工种退休为第二项,因病退休为第三项),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特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申请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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