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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公交站台广告位租赁合同书

2024-02-26 来源:榕意旅游网

  高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北屯得仁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牌位置:

  2.广告牌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三条

  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广告牌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牌租赁使用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广告牌租赁使用期限为5年,广告牌租赁数量为 座面。第5年座广告牌

  乙方免费使用,第1、2、3、4年乙方有偿使用甲方 座广告牌;

  2.广告牌租赁费用: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年,乙方按照/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写:元整);第2年,乙方按照4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 座,共计费用:元(大写:元整);第乙方按照/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 元(大写:万元整)。第4年,乙方按照万元/座广告牌支付甲方,数量为座,共计费用:元(大写: 万元整)。

  3.广告牌租赁付款方式:广告牌租赁合同签订日起第年月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第2年20xx年12月20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第年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第4年20xx年12月20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共计: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修改;甲方保证乙方对本次合同中约定的广告位置具有完全的广告发布权和经营权,以及在广告发布期内该广告牌周边没有遮挡物;甲方负责

  9座广告牌办理广告媒体设置、发布的有关手续及交付关于其他广告牌办理的一切费用。如因该广告位使用权产生的一切纠纷,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修,确保广告能正常发布。广告牌的质量安全有甲方全权负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决定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安装画面期间的人员安全问题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设计的广告内容或设计样稿的合法性,若因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侵犯其他第三方权利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理要求,关于乙方要求的设计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对方本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不可抗拒的因素指无法预见的且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战争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用按照实际发布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广告费。若付款期限超过60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续签

  1.乙方优先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就延长合同事宜

  进行商议,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有限续签的权利。

  2.甲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乙方未提出续约时甲方可在合同到期后对该广告画面自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屯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所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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