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