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出租及承租房屋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状况
1、 甲方拥有的房屋位于重庆市 (该房屋所属楼盘 ,幢号: D幢 ,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该房屋由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生活住房 。
2、屋内附属设施详见合同附件《房屋附属设施清单》。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为¥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每 个月交付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首次租金合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首次租金对应的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之后每间隔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交纳给甲方押金¥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期届满,房屋及设施若无损坏遗失且水电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网使用费、卫生费、物管费等费用结算完后,甲方于当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 甲方须征得该房屋共有人同意后方可签订本合同。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权属纠纷而影响乙方使用该房屋,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对乙方的合法使用不得进行干涉,在本合同租期内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
3、 乙方须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按时交纳水电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网使用费、卫生费、物管费等费用。如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并有权收回该屋。
4、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甲乙双核对,填写。
5、 乙方应遵守小区物管制度,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6、 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迁出时,不得拆卸固定的装修设施,以维持该房屋的完整;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拆卸,但必须将该房屋恢复原状。
7、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质量,发生严重裂缝、渗水、爆管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租期内房屋的日常维修(如门窗、家具、电器等)由乙方负责;租期内,该房屋发生被盗或因乙方引起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8、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迁出。若要继续租用,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签约后方可继续租用。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
9、 租赁期未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五.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共叁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约定的其它事项
出租方签署(盖章/手印): 承租方签署(盖章/手印):
电话: 电话:
收 据
兹收到 按本合同约定交来首次租金¥ 及押金¥ ,合计¥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出租方签收: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房屋附属设施清单
1、装修情况
地面:□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其它 □有损坏:
墙面:□木墙裙 □墙纸 □乳胶漆 □涂料 □其它 □有损坏:
窗: □铝合金 □塑钢 □铁窗 □有损坏:
门: □防盗门 □有损坏:
2、固定设施
□抽油烟机 品牌: □无损坏 □有损坏:
□燃气灶 品牌: □无损坏 □有损坏:
□燃气热水器 品牌: □无损坏 □有损坏:
□电热水器 品牌: □无损坏 □有损坏:
□坐便器 □无损坏 □有损坏:
3、电器家具
□电视 数量: 品牌型号: 遥控器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冰箱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 □有损坏:
□洗衣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 □有损坏:
□空调 数量: 品牌型号: 遥控器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微波炉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 □有损坏:
□饮水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 □有损坏:
□VCD 数量: 品牌型号: 遥控器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DVD 数量: 品牌型号: 遥控器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音响 数量: 品牌型号: 遥控器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电话 电话号码: □有话机 □无话机
□床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床垫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衣柜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书桌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餐桌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沙发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茶几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梳妆台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椅子 数量: □无损坏 □有损坏:
□其它:
4.其它
□钥匙(共 套,每套 把) □电费卡 □气费卡 □小区出入卡(业主卡)
□其它: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律链接】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出租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违反《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0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论是合同法还是《解释》均未将此种情形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因此,不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提示】
①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②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但是,《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提示】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镇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审批的依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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