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三、工程费:
安装路灯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 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20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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