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矿山土方工程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山土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友好遵守。
1、乙方包挖、包运、包推废土(包推甲方车辆运的废土,但数量不能多余乙方)运土尽量就近安排,路段在一公里左右范围内,如果遇到难挖的石方或其它,由甲方解决,包安全文明施工。
2、工期:从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优先续签。
3、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方为大面积挖运,以每车人民币84元计算(大写:捌拾肆元整),每台车厢不能少于13立方。
4、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用电、车辆机械用油(油款在结算后扣回),可借支生活费、机械修理费。
5、结算及付款方式:每10天结算一次,结算后付清所有费用。如超期甲方无法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工或甲方发生事情暂时解决不了,叫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甲方补每人每天伙食费10元,车辆、勾机、推土机每台每日500元(大写:伍佰元),提供期间,甲方不能用其它机械进行施工。
6、施工过程中,山坟、果树、电缆等法律法规责任一切由甲方负责。
7、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在安全情况下,一切服从甲方安排指挥,听从管理。
本合同未涉及的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矿山地方全部完成失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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