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为确保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确保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限内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建立一把手领导具体负责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制度,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
二、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在20__年12月30日前将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部位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四定”的工作要求,单位制定周密、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在营业期间,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道畅通,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整改火灾隐患要保证施工现场监管到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认真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和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并落实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
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抓住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大力支持火灾隐患整改的难得机遇,对专项行动期间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还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整改。
七、12月10日前,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或关停措施。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___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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