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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姻)财产约定

2020-10-09 来源:榕意旅游网

  协议人(甲方):

  住址:

  协议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

  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_银行的存款,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二、乙方的婚前财产

  3、于_________证券交易所股票

  4、债权、基金等其他财产性权利;

  5、牌号为____________的车。

  三、婚前财产归属约定

  对上述财产的归属,为个人财产,其具体约定如下:

  6、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7、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的行为进行干涉。

  8、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四、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分红、利息以及房屋租金等收益的约定:

  9、房屋如果出租,其租金分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有剩余,________%归甲方,________%归乙方;如果没有出租用于夫妻双方居住使用。

  10、对于各自存款利息分配,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款利息的处分。

  11、对于债权、基金等财产性权利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均分配。

  12、乙方的车用于夫妻双方日常生活代步工具,双方共同使用。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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