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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租赁合同

2022-12-27 来源:榕意旅游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舞蹈大赛场地的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1.乙方承租甲方一楼一号场地,面积25000平方米。

  2.场地用于乙方举办新疆大学生舞蹈节活动。

  3.场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友好路。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共计25天。

  2.舞蹈节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

  3.场地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区域的时限为舞蹈节举办期间每日0时至24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使用租赁区域;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限之外使用租赁区域,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第三条租金

  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2500元/天。

  2.租金支付方式:银行卡支付。

  3.租金预付:

  A、定金:乙方在20xx年10月25日向甲方支付定金5000元

  B、预付款:乙方在20xx年11月3日向甲方支付预付款30000元。

  4.余款支付:剩余款项于20xx年11月20日之前补齐。

  第五条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2.乙方有责任投保场地租赁期限的工伤事故险等险种。乙方舞蹈节活动中,包括舞蹈节前、舞蹈节中和舞蹈节后所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关险种。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依法制订租赁区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在租赁期间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开展活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

  5.在场地入口处提供票证检验。

  6.若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应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时把自己的所有物品移除租赁区域。有关物品未能按时移除的,甲方将视为遗弃物进行处理。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对上述物品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促销活动。

  6.乙方负责对自己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舞蹈节物品将不占用或对方在非租赁区域(包括室外场地);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舞台、宣传广告等设施,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舞蹈节活动筹办过程中的宣传和舞蹈节的实际内容必须与本合同所著名的舞蹈节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有关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预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地内的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舞蹈节活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的20%的违约金。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适用甲方场地、进行舞蹈节活动,有违反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举办的舞蹈节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所要求的所有批准文件,否则应自行承担有关责任和后果。如出现以上情况,不影响甲方按约定收取租金权利。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条件:合同双方若任何一方有违本合同相关款项,经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份,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附件形式补充。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1.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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