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校冬季防寒采暖保障条件,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决定实施中小学采暖民生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实施内容。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因地制宜利用空调、暖气、火炉等安全有效的措施防寒采暖保暖。
(三)经费来源。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予以解决。
二、实施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统筹,在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采暖工程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报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备案,明确采暖方式、任务分工、资金安排、时限要求。
(二)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统一质量标准和维修服务,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三)切实加强运维管理。县教体局加强对项目实施学校的检查指导,确保管理规范,相关学校应充分考虑季节特点、学生成长、卫生健康、节约资源等因素,研究制订学校采暖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范和操作要求,落实学校及校长、班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中小学校采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二)确保落实经费。加强资金统筹,足额保障学校教室、学生宿舍采暖设施设备等所需经费。设备日常运行及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公用经费(含取暖费)承担。财政补助资金要在保障区域内学校正常供暖的前提下,适当向偏远山区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倾斜,切实保障其日常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购置安装学校采暖设施设备。
(三)加强督查指导。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对各地采暖民生工程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和通报。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采暖保暖工作督查指导;加强师生冬季防寒采暖安全教育,加强对中小学供电线路、采暖电器的安全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全面改进服务,把中小学校采暖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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