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不锈钢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以及总价
合同结算金额:大写(人民币)拾伍万零贰佰肆拾元整(¥150240.00元) 说明:
1、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供方应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以上价格包含运输和包装等费用,为到货验收交货价。
3、 以上压花板每张板贴进口保护膜。
4、 板面要求平整,无划伤,无锭点,无折痕等现象,边波不允许超过3mm。
5、 压花深度为10-12个丝
6、 材料底板必须为张浦或宝新一级板
二、 技术标准
1、乙方在发货时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材质单和检验报告等文件,一式肆份,均需盖乙方红章。所供产品必须符合GB/3280-92或JIS G4305-20xx-SUS304相关标准。
2、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板材质量问题,我司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全部退货。同时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北京大兴区黄村镇刘一村工业大院内北京康盛伟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磊
四、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将合同项下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货。
五、运输方式:乙方代办运输,送货到甲方北京工厂,运输中的货物安全、质量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甲方按乙方提供质保书标准验收,并符合本合同的技术标准。
七、异议期限:甲方在购货后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确认是乙方提供的板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合格品送甲方公司。若由于甲方对货物的保管不妥引起的问题,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电汇30%定金,款到乙方账户以后,乙方安排加工,余款发货前付清。
九、交货期:乙方收到预付款后10天内完成货物生产,全款到账后立即发货。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追究违约方责任。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卖方赔偿的范围限于有质量问题板材的材料成本(其它问题双方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的传真件、电子扫描件为合同有效形式之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确保电汇等金额内容真实,并在银行规定期限内汇至乙方账户。
十三、有效期: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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