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男方) ,男, 年 月 日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为 ,电话: 。
协议人(女方) ,女, 年 月 日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为 ,电话: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办理了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无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生一子 随 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 元人民币直至独立生活为止,儿子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双方各半承担。
二、共同财产:
1、车辆:车型为 ,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辆颜色为 ,该车归女方所有。
2、存款: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有银行存款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归女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 负责清偿。
四、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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