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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汇编

2023-07-30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二、代理权限

  1.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销售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的销售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产品供应合同,负责所售产品的质量及后续所需燃料供应。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X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X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可以续约。

  四、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X元。如果连续X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五、代理商品价格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2.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六、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X元按%收佣;X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七、商情报告

  1.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X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八、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可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九、竞业限制

  1.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X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X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X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代理销售有关的所有产品宣传材料及信息,禁止以甲方代理名义对外销售产品。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X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X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X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X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X年。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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