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从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铁精粉湿 基数量 8069.51 吨( 月 06 日至 xx月 10 日) ,干基量 7262.556 吨, 单价 800 元(铁精粉质量按合同约定) ,我公司已经收到。由我公司 委托,已交付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定贵公司 须向x市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 5608002 元,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x市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
收款账号:
特此通知。
x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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