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女,19xx年7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市荔湾区,身份证号码:5X0
被申请人: ,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xx省xx市天河区区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于x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X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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