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进一步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岗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甲方为鸿通电子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乙方为叉车驾驶员,乙方职责如下:
一、遵守叉车操作规定
1、启动
1.1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1.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操作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2、行驶
2.1叉车的行驶速度≤10公里/小时;
2.2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安全装置,货叉应叉入安全装置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2.3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2.4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2.5空车上下斜坡: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使,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作业
3.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3.2装卸货物时,从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3.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3.4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5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操作员视线,如出现遮挡操作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3.6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3.7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3.8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停车
4.1叉车不使用时,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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