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就合伙人退伙事宜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人基本情况
1、.退伙人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上述退伙人和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以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年。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由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三条退伙日期
协议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事业,现因退伙人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经各方协议同意以__年__月__日为退伙人退伙之日。
第四条退伙事宜
1、协议各方应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向退伙人退还财产。退伙财产结算事宜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2、退伙人应缴清其在合伙期间内的一切税费。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4、退伙人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其予以协助完成的,退伙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五条各方承诺
协议各方承诺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其他各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退伙人和其他合伙人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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