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乙 方: 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地 址: 福中路中心书城南侧
联系人: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 (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订立协议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为保证甲方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除乙方人员费用外,其他涉及软硬件购臵与升级、外送维修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一)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按每 年 次编制和更新甲方信息系统设备清单,对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按每 月 次对服务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每 月 次集中做一次服务器类设备的清洁工作;对甲方报障的硬件设备进行及时检测和修理,已无法修复的配件或设备报甲方确认,取得新配件或设备后及时进行更换。
(二)网络和软件系统管理服务。按按每 年 次编制和更新网络端口配臵、IP和软件系统清单;对甲方的网络故障、操作系统故障和应用系统故障及时定位并排除,对取得的软件新版本进行及时的安装。
(三)安全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网络和系统用户的查杀病毒工作,按照防毒软件的.要求及时更新和升级防毒软件;协助甲方安装和配臵网络杀毒软件;协助甲方对内网电脑安装违规上互联网监控软件,并定期检查。
(四)紧急事故响应服务。甲方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紧急情况,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无法解决时,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响应,甲方提供相应配合。
(五)技术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起草甲方网络和各类系统立项、升级改造的方案。
二、服务方式
乙方派专人一人长驻甲方,负责提供日常服务。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对口联系,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地点和一定的办公条件;当发生重大或紧急情况时,乙方在可能情况下尽量调配资源,增派 人员进行服务。甲乙双方派驻或指定的人员应经双方共同认可,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法。双方的业务联系应通过派驻人员、指定的联系人或乙方的接障人员进行。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负责按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协议款项和相关其他费用。
(二)负责协调与甲方网络与系统用户、甲方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及时确认乙方提供的文档。
(四)合理安排乙方派驻人员的休假事宜。乙方责任:
(一)负责按规定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并按要求提供规范的文档和记录。
(二)负责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每季度服务完成后要得到甲方的确认。
(三)做好保密工作。
四)休假前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由甲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50%,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RMB 元)。
六、附则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可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程序按照该委员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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