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运行平衡可控。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覃旭珍,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卢清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黄威,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蒋良,宾州中队队长
莫成,黎塘中队队长
李永炎,局安全监管股股长
廖明,局安全监管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跟踪各单位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分析研判,组织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__年2月底。
检查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以及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县、镇、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等。
四、检查内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
1、站场方面:严把疫情外防输入关,实时关注疫情发展,全面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地区来邕返邕重点人群监管,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做好场站环境卫生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杀工作,认真落实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预防性消毒和日常清洁,避免交叉感染。同时抓好交通运输行业监管,继续加强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场站和客运车辆通风消毒、驾驶区隔离等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落实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三件宝”,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冷链食品运输方面:严格按县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宾阳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新冠防指[20__]99号)要求,扎实细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涉及冷链运输环节的信息报备及运输过程的防控,要建立辖区物流运输企业备案工作台账,重点摸清和掌握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车辆、司机的相关信息,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报备制度,督促本辖区物流运输企业按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备的运输路线,做好冷链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3、加强内部防控: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防控工作,从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地区返宾的干部职工应主动向单位如实登记报县局备案,并严格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二)安全生产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里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
1、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面”、货物运输企业及农村面包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情况。
2、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控制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3、水上交通:加强对重点水域和非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4、公路建设养护领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做好突发性养护准备工作,对发现的公路病害要及时进行修复,同时设置标准、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未交工的公路和危险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予以封闭,禁止社会车辆和人员通行,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加强对留守人员的管理,提高留守人员的防火、防盗及防中毒意识;路政中队要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通行公路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制止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责任分工
在县安委会统一部署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此次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
(一)县局对此次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负总责,牵头组织此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中队具体组织实施所监管的领域和企业的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各企业单位是本单位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岁末年初及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六、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局机关将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专项督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监管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形成清单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创新检查方式。局属各单位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局属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充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此次检查工作,带队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将国务院和区、市、县的检查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研判,举一反三。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区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本地、本行业发生的事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进行及时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前预防。
(三)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局属各单位要取各种形式,对此次检查进行广泛的动员,有关检查及要求务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部行动起来。
(四)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此检查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则要进行逐项登记,并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经费及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实行挂牌督办。
请局属各单位分别于20__年1月4日、2月19日、2月28日前将元旦、春节、岁末年初期间开展此次检查的工作总结、检查记录表及相片报局安全监管股(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邮箱:,联系人:廖明,电话: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