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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安全的保证书内容 篇12

2024-07-18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为此本人和家长向学校作出如下保证:

  1、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己人身和个人财物安全。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身体患病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不隐瞒既往病史。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拥挤推搡等。

  4、上实验课、实践课和体育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不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不骑自行车载人,绝不骑飞车、并排骑车、撒把骑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过渡自觉遵守上下渡秩序,不拥挤、不站(坐)船舷等危险部位、不乘坐无证或超载车船。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校外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不在危险的地方劳动。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

  9、不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仿真手-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危险器具进入校园,不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游戏机室、歌舞厅、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周六、日),不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象制品;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同学之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1、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参与放鞭炮等危险性活动。

  12、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学习时间以外,不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3、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不在宿舍用热得快烧水;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烟花爆竹,远离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场所。

  14、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5、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6、不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内,更不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7、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违法乱纪的事情。 18、作为住校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私自外出,不在校外留宿,也不容留非住校生住宿,主动服从宿舍管理。

  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以上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入学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2月6日止,

  保 证 人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 校(盖章):

  20xx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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